229-群體理論(Group Theory)

229-群體理論(Group Theory)

群體理論是對數學“群體”的研究。群體理論的一個基本概念就是“集合set”。集合就是所謂“元素”的集合。群體是一個數學系統,它由特定類型的集合組成。按照特定的準則或者“公理”,這個系統的所有元素都是相互關聯的。當群體中所有的元素都以這種方式相互關聯時系統就會終止。(時鐘上的數位就是這種群體的實例。)與很多基本的數學概念一樣,“群體”的定義來自在很多不同物件中產生的、多個實例的比較。因此,群體理論中的單個法則適用於所有群體,不管這個群體是來自數學分支還是物理分支。

群體理論中最重要的一個概念就是“同態homomorphism”。同態是指被運用於不同群體時都能夠產生相似結果的特定功能。(特別是,如果F是群體G到另一個群體的功能,而且在G中每個g和h都滿足F(gh)=F(g)F(h),那麼F就叫做“同態”。)同態非常強大,因為它允許不同群體的比較。比如;如果在物理學的模糊新群體和幾何學的某個著名群體之間發現了同態,那麼許多關於舊群體的知識可以用來研究新群體。

在NLP方面,處於特定同態概念中的群體理論提供了一個重要的理論基礎,有了這個基礎,可以理解和映現隱喻、比喻和“假設”框架的結構。從NLP的觀點看,故事、經驗、甚至感官本身都是由元素的系統或“群體”組成的。這些元素就如同數學群體一樣,擁有共同的特徵。隱喻(如Milton Erickson 所用的那些,或者耶穌的寓言)能給人帶來強大的變化,其一部分原因就是他們在不同的人、文化和情境中接近了經驗群體之間的同態。

 

(請參閱Abductive Thinking, Lateral Thinking and Metap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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