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平衡被定義為:“研究有機體之間以及有機體和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和相互依賴”。“生態平衡”這個詞來自希臘語的oikos,意思是“房子”;以及logos,意思是“研究”。這反應了生態平衡強調有機體要與特定“棲息地”相適應。通常認為,德國博物學家Ernst Haeckel首先杜撰了這個詞,並於1869年首次使用和定義了它。儘管生態平衡的歷史根源在於生物學和博物學,但是它的原理對包括了元素互動的任何領域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而這些元素又形成了複雜系統(如組織、家庭、團體,或個人情感和心智生活)。
生態平衡處理的兩個關鍵問題是“進化(evolution)”和“適應(adaption)”。比如,Haeckel認為,達爾文的自然選擇進化論在本質上涉及到“生態平衡”。達爾文假定會生存下來進行繁殖的有機物是最適應於環境的。從這個觀點出發,進化被看作有機物的改變或突變。這讓它們更好地適應特定環境利基,或擴大所能適應的環境範圍。因此,“生態適應”可能是更大系統內,任何元素成功和生存的、最重要的單一準則。根據系統理論的多重選擇之必要原理,最具適應和進化能力的系統元素在適當的區域內最具彈性。
生態平衡的一個面向聚焦於環境對特定有機物的影響,另一面向則強調有機物對周圍棲息地的影響。有時,系統某個方面的改變會對系統的剩餘部分產生負面後果。當複雜系統的一個元素威脅系統的生態平衡時,可能受到環境的損害,也可能在某些方面損害環境。
在NLP中,“個人生態平衡”涉及到一個人內部或周圍所有系統組成元素的適應度或和諧度。當人們設定目標並試圖發生改變時,他們通常不會考慮這些變化對他們所處的系統產生的“生態”影響。因此,“生態目標”是指和諧地適應於個人系統剩餘部分的目標。
除了在系統內涵蓋很多觀點外,評估生態平衡還必須承認:特定的人可能處於很多相互重疊的系統當中。思考一下,在這個時刻,你處在多少個不同類型的系統當中。它們可能包括家庭、環境、政治、經濟、組織系統等等。(據推算,普通人同時處於160多個系統當中。)